2022年度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部门决算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以下简称“传媒中心”)是海关总署新闻宣传发布的窗口、平台和载体。其主要职能为: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采写导向;宣传海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报道海关系统工作动态、创新成果及先进典型,发布海关工作信息,普及海关工作知识;主办出版《中国国门时报》《中国海关》《中国口岸科学技术》《海关总署文告》《金钥匙》(内刊)等报刊,组织上述报刊的稿件采写,管理记者站,建设通讯员队伍;运维海关发布、中国海关强国号、中国海关传媒头条号和抖音号等13个新媒体,充分运用数字传播新手段,提升报刊传播力;受总署委托承担相关新闻舆论工作任务,为总署新闻舆论工作提供支持,承担重要活动影视资料的制作等;宣传普及国门安全知识,营造国门安全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关注国门安全;宣传我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方针和决策部署,报道外经贸领域的重要成就和重要新闻事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传媒中心共设12个部门,包括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中国海关编辑部、中国口岸科学技术编辑部、中国国门时报编辑部、金钥匙编辑部、采访部、新闻事业发展部、新媒体发展部、海关总署文告编辑部。
公开01表
部门: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3,889.9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3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
五、事业收入 | 5 | 3,425.16 | 五、教育支出 | 35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八、其他收入 | 8 | 14.47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3,439.63 | 本年支出合计 | 57 | 3,889.92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450.29 | 结余分配 | 58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9 | ||
总计 | 30 | 3,889.92 | 总计 | 60 | 3,889.9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公开02表
部门: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收入 合计 | 财政拨款 收入 | 上级补助 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3,439.63 | 3,425.16 | 14.47 | |||||
201 | —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39.63 | 3,425.16 | 14.47 | ||||
20109 | 海关事务 | 3,439.63 | 3,425.16 | 14.47 | ||||
2010950 | 事业运行 | 3,439.63 | 3,425.16 | 14.4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公开03表
部门: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3889.92 | 3889.92 | |||||
201 | —般公共服务支出 | 3889.92 | 3889.92 | ||||
20109 | 海关事务 | 3889.92 | 3889.92 | ||||
2010950 | 事业运行 | 3889.92 | 3889.9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公开04表
部门: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 3 | 二、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总计 | 6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言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说明:传媒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05表
部门: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传媒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06表
部门: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合计 | 公用经费合计 |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0201 | 办公费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0202 | 印刷费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205 | 水费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30206 | 电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07 | 邮电费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0211 | 差旅费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9906 | 赠与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30399 |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公用经费合计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说明:传媒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07表
部门: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传媒中心无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08表
部门: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传媒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09表
部门: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传媒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22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3889.9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了10.62万元,包含上年结余弥补450.29万元,增长0.31%,与去年基本持平;支出总计增加629.64万元,增长19.31%,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传媒中心2022年度当年收入合计3,439.63万元。其中:事业收入3,439.63万元,包括报(刊)征订收入、广告宣传收入及受托服务收入,占比99.58%;其他收入14.47万元,为利息收入,占比0.4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传媒中心2022年度支出3889.92万元,均为事业运行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
传媒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传媒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传媒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传媒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传媒中心为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无相关支出情况。
传媒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314.73万元,其中货物支出金额4.67万元、服务支出金额310.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2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4.8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传媒中心无公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传媒中心无财政拨款,未纳入财政部绩效考评范围。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海关事务(款):反映海关用于系统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海关系统(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海关系统(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海关系统为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缉私办案(项):反映海关系统用于缉私办案方面的支出。
口岸管理(项):反映口岸工作经费及中国电子口岸建设运维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反映海关系统用于海关科技信息化建设、海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海关关务(项):反映海关现场综合业务费、基本建设和资产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关税征管(项):反映海关系统用于海关关税征管业务的支出。
海关监管(项):反映海关系统用于海关监管查验技术设备购建及运维的支出。
检验检疫(项):反映海关系统用于检验检疫执法保障及能力提升、检验检疫安全监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海关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海关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海关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九、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海关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海关经批准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一、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海关总署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十二、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对外合作活动(项):反映海关总署用于外交目的的对外合作方面的支出。
十三、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缉私警察(款):反映海关缉私警察的基本支出及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海关所属院校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反映海关与政府特殊津贴相关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海关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海关系统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海关系统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海关系统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管理机构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已参加当地社保的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已参加当地社保的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已参加当地医保的海关单位用于向地方社保部门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央财政集中安排的驻各地海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中央财政集中安排的驻各地海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海关系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
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提租补贴(项):提租补贴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购房补贴(项):购房补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